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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名稱:辦理公墓起掘、修繕應備文件暨收費標準
承辦課室:民政課
處理期限:7天
辦理方式:書面
檢附資料/其它說明
申請人應備證件:
一、 申請起掘許可證應備證件:(原埋葬本鄉公墓內)
(一) 申請人身分證。(往生者和申請人需有親屬關係,身分證需影印1份收存、如申請人與往生者非親屬關係,應填具委託書,並影印雙方身分證1份收存。)
(二) 往生者除戶謄本1份
(三) 起掘前、中、後照片各1張。
二、 申請起掘許可證應備證件:(埋葬本鄉非公墓土地上)
(一)申請人身分證。(往生者和申請人需有親屬關係,身分證需影印1份收存、如申請人與往生者非親屬關係,應填具委託書,並影印雙方身分證1份收存。)
(二)往生者除戶謄本1份
(三)地籍謄本1份
(四)起掘前、中、後照片各1張
三、 申請公墓埋葬許可應備證件:
(一) 申請人身分證。(往生者和申請人需有親屬關係,身分證需影印1份收存、如申請人與往生者非親屬關係,應填具委託書,並影印雙方身分證1份收存。)
(二) 死亡證明書1份。
(三) 繳規費50元,並開立收據予申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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