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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案件須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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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名稱:新豐鄉公所辦理急難救助金發放作業辦法
業務說明: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
承辦課室:社會課


檢附資料/其它說明

申請人應備證件:
一、戶籍謄本。
二、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用收據。
三、其他證明文件。

相關文件下載
新豐鄉急難救助要點1(另開視窗) 404
新豐鄉急難救助要點1(另開視窗) 2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