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縣新豐鄉立幼兒園「幼兒接送制度」 一、目的: 1. 確保幼兒上下學安全。 2. 親師合作共同守護校園安全。 二、實施辦法: 1. 本園在開學時將本接送制度發給家長知悉。 2. 幼兒上學時,請由家長親自交與老師以便掌握其安全。 3. 幼兒上學時間與放學時間:
4. 為顧及安全,放學時請家長親自接回幼兒,如不克前來,並委託他人代接時,請於來接前半小時,先以電話告知園方,經本園於確知代接之人員身份後,始將幼兒交由對方帶回,以保障幼兒接送安全;如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! 5. 若家長於上課中因事需接幼兒早退時,請向老師告知並取得同意後,方可將幼兒帶回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