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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綜發計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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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綜合發展計畫為縣轄區域內之長期發展的具體指導計畫,有了良好的計畫才能夠有秩序、有效率地發展。因此,於民國七十五年全國行政會議決定,由內政部會同台灣省政府,協助各縣市積極辦理,於七十六年研訂「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實施要點」,及「推動縣市綜合發展計畫之工作計畫」,並陸續辦理各縣市綜合發展計畫。

目前新竹縣尚未依中央所頒『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實施要點』規定辦理全縣綜合發展計畫。而新竹都會區鄰近的苗栗縣於民國八十年已完成綜合發展計畫,桃園縣綜合發展計畫業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完成規劃,新竹市也於民國八十六年完成規劃。由於桃竹苗傳統上即因地緣文化結為一體,新竹縣市又因科學園區的發展,已躍居區域的產業龍頭,而未來台灣高速鐵路的竣工與桃園航空城的發展,均對桃竹苗的發展產生關鍵性的影響。因此,無論由區域發展、文化發展、產業發展的面向著眼,為縣之百年大計亟思籌劃,規劃一未來之長期綜合發展計畫,實為一刻不容緩之事。

本計畫的計畫目標如下:

全縣發展指導綱領的擬定

透過規劃過程的實踐,整合縣民、專家及政府的意見,協調各層級政府不同規劃單位的計畫與力量,規劃出合理可行的「新竹縣綜合發展計畫」,以做為新竹縣未來長期發展之指導綱領。

縣長的施政藍圖

經由縣府版、鄉鎮市版、學術版綜合計畫的充分激盪,由下而上共同完成地方建設的指導藍圖,作為縣長施政的主要依據,使計畫具有持續性,不致因地方行政首長異動而中斷。

整合協調,地方發展共識的凝聚

透過不斷協調、溝通、討論的基層地方共同參與,擬具全縣的發展方向、構想、建設計畫,以及鄉鎮市的建設發展計畫,以凝聚地方的發展共識。

動態回饋的地方發展計畫

經由本規劃案的實質操作,研究縣市綜合發展計畫之規劃觀念及方法,並累積研究成果,以期對未來台灣整個國家建設的發展,和地方自治的實踐,有具體的分析建議。

若需要更詳細的新竹縣都市計畫說明,可參考【新竹縣綜合發展計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