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SS樣式表與SCRIPT無法正常顯示時,並不會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-訊息廣場-最新消息 跳到主要內容

:::網站導覽回首頁新竹縣政府

最新消息

::: 首頁>訊息廣場>最新消息
新竹縣內公務機關或民間團體,主辦活動且人數超過1仟人,須填具申請書報縣府消防局預防科,並請注意投保公共安全意外險

依據新竹縣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規定:主辦者應負責活動安全,並於活動舉行三十日前,檢附申請書、活動安全維護計畫及相關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,經審查通過並發給許可文件後,始得辦理活動。

1.凡新竹縣內公務機關或民間團體,主辦大型活動且人數超過1仟人,主辦者須填具申請書報縣府消防局預防科,並建請注意投保公共安全意外險。

2.新竹縣消防局預防科5513520分機609   請見: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網站," 表單下載"區, 新竹縣辦理大型群聚活動申請書及活動安全維護計畫範本及申請書

3.以下轉貼相關文件

5-2-申請書(word)  30.83K  點擊次數0
9-新竹縣活動安全維護計畫(範本)  83.38K  點擊次數1
9-新竹縣活動安全維護計畫(範本)40頁  75.42K  點擊次數1


最後更新日期: 2021-11-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