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函轉衛生福利部社會家庭署辦理112年單親培力計畫第二階段申請事宜,請惠予宣導並轉知民眾知悉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2年8月23日社家支字第1120960790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(職)學費、學雜費與學分費,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。
三、本計畫第二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2年9月7日至112年10月6日止。如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,聯絡人及電話:韓小姐,02-2321-2100轉112。
四、檢附112年單親培力計畫及第二階段相關申請文件(如附件),或可自行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家庭署網站(https://www.sfaa.gov.tw/SFAA/Pages/List.aspx?nodeid=768)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(https://www.iwomenweb.org.tw/)下載。
最後更新日期: 2023-09-13